刘立清会长提出,针对当前的形势和问题,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及各地行业(企业)协会在改革时要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 坚持一个方向,即市场化方向。
国办发[2007]36号文件中提出,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有四点,分别为:坚持市场化方向;坚持政会分开;坚持统筹协调;坚持依法监管。其中,市场化方向是最重要、关键的原则。
刘会长说,在市场化方向提出后,行业协会的发展问题变得很明朗,行业协会今后可以明确地以经济方式运行了。协会可以明码标价向企业提供服务,政府也可以购买协会服务,这样协会就能有稳固的生存之本。两外,行业协会也有了竞争机制,主管部门会有评估体系,如果协会违反了政策或长期不开展工作,就可能会像企业一样需要退出市场,这种机制对于协会长期的健康发展大有裨益。
二、突出两个主题,即自律和服务。在两者中,目前来说,自律是更为急迫的主题,国办发[2007]36号文件中也在有关行业协会职能的阐述中,把自律排在了服务的前面,这是与社会现实紧密联系的,同时也说明了自律的重要地位。
刘会长表示,在实际工作中,协会服务企业的工作虽然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但一直在前进,而行业自律就不一样了,这个环节至今仍很薄弱。在提到我国两家通信设备制造商在海外市场的恶性竞争以及部分运营企业压制中小企业的问题时,刘会长表示,面对这些严峻的问题,通信企协更加要把加强实施行业自律放在当前工作的首要位置。
三、理顺三个关系,即协会对上的关系、内部的关系和对外的关系。
刘会长表示,通信企协理顺对上的关系,就是要理顺与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的关系,而这个关系应当是“监管+独立自主运行”的模式。信息产业部监管通信企协的工作,但两者不应当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同时,通信企协应做到行政上自立,经济上自养,管理上自治,不能依赖政府部门。不过由于历史原因,现在部分省区的通信行业协会还与当地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有着或多或少的一体性关系,没有完全达到国家“政会分开”的要求,在这点上,刘会长认为应当有个过程,不能“一刀切”的将政、会突然分离。
理顺内部关系,即要理顺内部企业会员之间的关系。在服务好大企业的同时,一定要充分重视广大中小企业的利益和需求,提供平等服务,帮助他们获得良好的成长环境。
理顺对外关系,就是要理顺与兄弟协会的关系,与兄弟协会之间形成友好合作关系。既包括了同业的其他协会,比如通信学会、电子领域的一些协会,也包括国外的同业协会;同时,中国通信企协与各地行业、企业协会,地方协会之间也要形成友好合作关系。这样才能有利资源共享,做到开放式、联合式办会。
四、搞好四项建设,分别为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咨询信息平台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智库”即人才库的建设。
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其关键点在于分权、制衡和公开透明。目前,通信企协已基本形成了代表大会、理事会、秘书处的三级治理结构,今后应进一步通过管理制度明确职责。
咨询信息平台是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平台,刘会长指出,目前通信企协的平台做的并不完整,虽然汇聚了很多信息,但都是给内部人看的,要让全社会使用,就必须进行重建。
诚信体系建设是整个社会的事,不是一两年可以完成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个体系的建设,需要整个社会从思想、文化、制度上同时推进,而通信企协将积极完成自己可以做到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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