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罗凯 实习记者 李姝含
2013年12月26日,工信部向11家民营企业发放了首批移动转售商试点牌照,被誉为基础电信领域向民企开放的破冰之举。政府力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正是要引入新的竞争者,让虚拟运营商发挥“鲶鱼效应”搅活市场,以便为用户提供更好的移动通信服务。那么,虚拟运营商将会如何改变电信市场格局?怎样处理与基础运营商的竞合关系?如何实现自身长足发展?一系列问题成为今年人们关注电信行业所谈论的焦点。
放活鲶鱼,竞争生态嬗变
此次获批企业主要分布在终端销售、互联网服务、软件服务系统三大类行业中,其中,终端销售服务企业最多,共有5家;然后是互联网企业,有4家。据工信部电信研究院院长曹淑敏预计,2014年中期,虚拟运营商数量将达到30家左右。而且未来所涉及的企业类型会更多,并非拘泥于现有的三类。虽然目前互联网企业似乎在内容资源、渠道网络、用户资源等方面略有所长,但审视不同类型企业,又有各自的优势,已获批企业都有很大的竞争潜力。只要找准定位,将原有核心业务与新的平台渠道有机结合,积极创新产品与服务,发展前景应该看好。
虚拟运营商一旦进入市场,带来的活力不可小觑。据工信部电信研究院测算,在2015年前,将为市场带来至少5000万的新增用户,占移动通信市场的3%左右。但短期内其占据市场份额不会很大,电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所长鲁春丛博士认为,由于目前电信市场业务较为饱和,而且虚拟运营商尚处于打造品牌阶段,预计所能获得市场份额在1%到2%,未来还有许多困难需要解决。
但虚拟运营商对现有行业格局的冲击毋庸置疑,资本主体多元化,使行业格局和竞争模式均发生根本改变。突出特征是竞争生态环境的改变,将会逐渐形成以联通、电信、移动公司为合作中心的三大竞争生态圈,竞争程度更加激烈。同时渠道更为丰富、产品和资费套餐种类增多、价格下降,最终惠及民生。当然,考虑前期所需的筹备工作,用户实际体验到移动转售业务预计在今年5月左右。
虽然实际业务尚未开展,竞争态势已然显现。授牌虚拟运营商如同放活鲶鱼,“搅动一池春水”,最先起波澜的是电信行业人才的流动。此前,有网称虚拟运营商高薪“挖墙脚”、联通高管跳槽的消息。其实不存在所谓“挖墙脚”,今后电信行业人才的自由流动或成常态。毕竟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运营机制、用人体制、企业文化、思维方式等方面,都有着很大差别。虚拟运营商的加入,如同产生了化学反应,对市场影响剧烈。它加大了电信行业人才的市场化趋势,这对于提升整个行业的从业者素质、优化基础运营商用人机制,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竞合共存,构建差异化优势
虚拟运营商间对人才的争夺只是竞争的冰山一角,未来的博弈关系将进一步复杂化。从总体上看,转售商和运营商之间的合作性大于竞争性。尤其在发展初期,虚拟运营商尚未建立起电信运营品牌和市场认可度,对所合作的基础运营商依赖较大。根据国外发展经验,随着竞争主体的不断增多,市场价格存在着一定的不稳定性,基础运营商原有的利润空间可能被压缩,但更会激发出新的利润增长点。
虚拟运营商会采取怎样的策略实现长足发展呢?业内人士表示,进入电信服务市场,需要坚持两个生存原则:一要尽可能避免与传统电信运营商开展正面竞争;二要采取聚焦战略,在细分市场提供高度差异化的电信服务。
所谓细分市场,言易行难。由于不同的虚拟运营商在不同行业的市场资源和市场地位不同,需要清晰地辨识自身的核心资源,并找到核心资源与虚拟电信服务之间的关联,才能确定有效的聚焦战略。分析人士认为,细分市场必须满足四个条件:一是用户市场要具规模性;二是用户对公司产品品牌有高度认知性;三是基础运营商的产品和服务覆盖还处于低水平的价格竞争层次;四是虚拟运营商自身处于领先者的市场地位,其核心产品和服务具有一定的行业壁垒。在正确地细分市场之后,虚拟运营商就要开始构建其差异化的竞争优势,包括服务的差异化优势、生态圈供应链的优势、交叉补贴优势、互联网应用精细化运营的优势和新业务创新的优势。
移动通信是目前电信业发展最重要也是最活跃的领域之一,如果转售企业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灵活、创新的优势,抓住发展机遇,不断实现业务和服务创新,就能够实现与基础电信企业共同发展。(2014年1月10日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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