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政府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中国互联网协会、相关单位:
为指导互联网行业单位监测和处置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净化公共互联网环境,保护用户权益,制定《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监测与管理机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联系电话:010-68206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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