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通〔2008〕3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在我国通信建设领域努力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建立良好的通信建设市场秩序,结合当前通信建设招投标活动情况,现就进一步规范通信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规范通信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是创建有序的通信建设市场竞争环境的重要措施,是保证通信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是稳步推进通信产业链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认真贯彻招标投标法及配套规章,严格规范招投标程序,将招投标活动的各个环节置于公开透明的环境,能够有效约束招标投标双方的行为,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各通信管理局、各电信运营企业和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求,把规范招投标活动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切实抓紧抓好。
二、完善监督机制,强化企业自律
根据《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办发[2000]34号)的规定,我部负责对通信行业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要认真履行招投标监管职责,规范本地区通信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一是要结合当前通信建设招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一些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业惯例,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管理措施,将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二是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开展招投标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招投标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三是要加强对本地区通信建设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和指导,依法履行备案管理职能,同时要明确政府监管的定位,既要加强监管,又不能干预企业具体招标工作,做到不缺位、不越位。
各电信运营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要严格规范自身招标行为,强化企业自律。一是要认真组织学习招投标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扭转对招投标有关规定的错误理解和认识,提高依法招标的自觉性;二是要针对当前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招标文件不规范、评标标准不透明、低于成本价中标等问题进行整改,依据招投标法律法规,清理和完善企业内部招投标有关规章制度,纠正招标活动中不符合规定的习惯做法以及所谓“行业规则”;三是要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领导,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环节全面落实管理责任,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四是要自觉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督,严格履行招标备案手续。
各通信设备制造企业、各相关参建企业要认真学习招投标法律法规,提高自律意识,严格规范自身投标行为,杜绝低于成本价投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共同维护建设市场秩序。
三、加强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对通信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是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有效手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一方面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明确举报投诉受理机构,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大对本地区招投标活动的检查力度,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各电信运营企业及相关单位要建立招投标活动自我监督机制,认真开展招投标自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根据工作部署,今年部计划开展通信建设招投标专项检查工作,对各电信运营企业集团公司重要工程建设项目和部分省通信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检查,专项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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