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通〔2009〕1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部直属有关单位,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通信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部根据《〈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56号令,以下简称《标准文件》),结合通信行业特点制定了《通信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范本(试行)》和《通信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文件范本(试行)》,现予发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试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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