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通局函〔2011〕31号
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和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加快全省通信业发展 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意见》(豫通局〔2010〕104号,以下简称《意见》),切实做好2011年通信行业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主动融入建设中原经济区大局
构建中原经济区是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的必然选择。全省通信行业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战略谋划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主动服从服务于中原经济区建设大局。深入研究、加强调研,提前谋划,制定本企业支持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工作措施。
二、突出重点,求实求效,促进全省通信行业科学发展
全省通信行业要紧紧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的总体部署,按照《意见》要求,认真研究,统筹规划,围绕科学规划行业发展、加快通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务、提升农村通信水平、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加强互联网管理和应急通信保障等重点工作,将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作为全年工作的首要目标和重中之重,细化年度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创新举措、主动作为,在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进程中实现行业科学发展。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要树立项目带动意识,在积极向集团公司争取项目的同时,结合实际,提出本公司拟实施的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点项目。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健全通信行业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工作机制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全省通信行业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全省通信行业开展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省通信管理局宋灵恩局长任组长,省通信管理局孙力副局长、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总经理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通信行业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各项具体任务。办公室主任由省通信管理局孙力副局长兼任,成员由省通信管理局相关处室及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市场、网络、信息化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都要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工作机制,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要于每季度初向我局报告上季度本公司落实服务中原经济建设的工作情况和成效,每年初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年末报送工作总结。我局将定期对全行业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工作进行通报,每年度对各公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重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三)营造良好环境。各公司要加强自律,树立和谐共赢理念,着力营造公平公正、有效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构建和谐的电信消费环境。
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要围绕落实《意见》要求,制定本公司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工作计划、2011年工作目标及重点任务,并提出2011年拟实施的重点项目、拟向集团公司争取的项目,于2011年3月10日前报送我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刘文莱、张彦琦,电话:0371-65333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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