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通局〔2012〕74号
机关各处室、省信息安全分中心、局属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通信管理局推进服务型通信行政执法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推进服务型通信行政执法建设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12〕78号),进一步改进通信行政执法工作,推进服务型通信行政执法建设,更好地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在通信行政执法工作中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深入推进“两转两提”,改进通信行政执法方法,创新通信行政执法机制,规范通信行政执法行为,提升通信行政执法水平,努力塑造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通信行政执法形象,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和通信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转变行政执法理念,构建服务型通信行政执法模式。切实把通信行政执法职能转变到主要为通信市场主体服务、创造通信业良好发展环境上来,进一步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制约,确保行政审批的公开、公正、公平。教育引导通信行政执法人员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付诸于通信行政执法实践过程中,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结合起来,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逐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推进通信行政执法向刚柔并济、服务型和长效化的转变,寓服务于通信行政执法过程中,在执法中体现服务,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通信行政执法模式。
(二)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规范通信执法行为。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岗位和责任,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坚持高效、便民的原则,在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前提下,及时办理各项通信行政许可事项。着力预防和纠正重许可轻监管的倾向,加强许可后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扰乱和破坏电信市场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查处侵犯电信用户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维护群众利益和电信市场稳定有序。继续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通信行政处罚工作流程,严格执行通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适用规则,深入推进规范通信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并逐步推广说理式行政处罚,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说透法理,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不断提高执通信行政执法效能和办案质量。
(三)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促进通信行政执法关系和谐。改变不适应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执法思想、执法习惯和方式方法,在通信行政执法工作中注重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采取提醒、示范、催告、建议、劝导等方式,指导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实现行政指导与严格执法相得益彰。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精神,向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法律、政策、安全、技术、信息等方面的帮助和服务。通信行政处罚实行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在作出处罚的同时要针对违法事项,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分析违法的原因,帮助其制定改进措施,加强对当事人的指导;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影响重大的行政处罚案件,办案部门要及时进行回访,了解纠正违法行为的情况,督促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之前,通过电话、短信、文件等形式,向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提示、解释、告诫,促使其及时变更或者延续行政许可、履行法定义务,尽可能减少违法行为发生;积极发挥行政调解的作用,认真处理电信用户申诉,切实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四)加强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提高通信行政执法效能。充分发挥行政服务窗口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运行模式,不断建章立制,规范行政许可工作流程,大力推进行政审批的网上办理,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加大通信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力度,采取多种有效形式依法公开通信行政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通信行政执法权的运作、更直接地监督通信行政执法行为。
(五)推进文明执法,树立电信管理机关良好形象。制定完善《通信行政执法规范》等制度办法,强化通信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意识,切实做到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尊重和保障执法对象的正当权利,防止以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加强教育和监督,确保通信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时着装整洁,按照规定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说明开展执法工作的目的、方法,并做到举止得当、语言文明;遇到紧急事件和对方的过激言行,能够态度平和、理性处理。
(六)实行行政执法风险管理,营造稳定和谐环境。严格执行《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工作规则》、《河南省通信管理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河南省通信管理局行政处罚预先法律审核制度》等规定,对涉及他人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许可、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3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行政执法事项,除执行法定程序外,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可控性方面进行风险评估。认真分析、查找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风险点,提出风险防控办法,完善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预防因执法不规范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七)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通信执法行为合法有效。加强对通信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加强通信行政执法培训,及时为通信行政执法人员办理、更新执法证件,并向社会公布。认真贯彻落实省关于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的要求,严格考核的标准、方法、程序,认真组织自查,积极参加全省考核,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确保各项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依法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促进行政执法廉洁高效。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组织领导,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制定和检查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实施。把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精心组织,抓好推进落实,确保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常抓不懈。
(二)明确部门分工。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抓好组织协调、宣传培训、调查研究、经验交流、督导检查等工作。各通信行政执法处室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梳理服务类执法依据,明确本部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内容和范围,并抓好通信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组织实施工作。全局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共同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对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注意总结推广通信行政执法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确保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扎实有序进行。研究制定激励约束办法,对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表现突出的处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行为粗暴等行为的处室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打印】 【收藏】 【推荐】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