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的通知》,要求在27个省(区、市)按照市(地)行政区划设置332个市(地)邮政管理局,在4个直辖市和海南省(除海口市、三亚市)跨区域设置25个邮政监管派出机构。
2005年,我国实施邮政体制改革,实行政企分开,在剥离企业职能、资产和人员的基础上重组国家邮政局,并设立由其垂直管理的31个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履行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等职责。2009年,修订的邮政法将快递业务纳入市场监管,并明确和强化了邮政部门的监管职责。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省以下邮政监管缺乏组织保障的问题日益突出,现行邮政监管体制难以适应实际工作需求,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在市(地)一级设立邮政管理局,机构的规格比照同级政府部门管理机构确定。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邮政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研究拟订本地区邮政发展规划,监督管理本地区邮政市场以及邮政普遍服务和机要通信等特殊服务的实施,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统计等工作,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承办上级邮政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通知指出,在各地设置市(地)一级邮政管理局,县一级原则上不单独设置邮政监管机构,一些业务集中、情况特殊的地方,可依托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承担有关监管工作,或由上级邮政管理部门设置派出机构履行监管职责,具体形式由上级邮政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协商确定。将邮政管理体制由目前的中央垂直管理调整为中央和地方双重管理、以中央为主,省(区、市)及市(地)邮政管理局由上级邮政管理部门与所在地人民政府双重管理,邮政业务、机构编制、干部、财务等以上级邮政管理部门管理为主,主要负责人兼任同级交通运输部门副职领导。
通知还要求地方政府将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纳入本地城乡规划,对邮政普遍服务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统筹协调和指导邮政管理部门与相关方面的工作,将邮政管理相关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工作考核体系。地方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协助做好邮政管理相关工作,统筹协调本地邮政行业规划与交通运输规划的衔接,促进邮政与交通运输资源的整合。整体实施工作要在2012年年底前完成。
点评:
顺应邮政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决定设立地市一级邮政管理局,这是邮政体制改革的一件大事,将为新时期邮政业,尤其是快递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其实,电信业与邮政业非常类似,同样面临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问题。2000年,我国确立了以省级通信管理局为行业主管部门派出机构的现行通信监管体系。由于身兼行业发展与政府监管的双重职能,加上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电信监管机构的职能不断膨胀,其人员配置与工作职能严重不匹配。目前,各地通管局编制通常不到20人,全国从事电信监管工作的人员仅数百人,更重要的是在地市一级没有监管机构。而实践中热点问题又频发于地市一级,让这支监管队伍鞭长莫及、疲于应对,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监管有效性逐年下降。
十多年来,我国信息通信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全球首屈一指的电话、网络大国。一方面,传统的电信监管职能随着竞争的深化还有待加强;另一方面,互联网及网络安全、应急通信等新型监管任务又日益繁重。经济社会的发展,通信与互联网行业市场的有序和完善,都迫切需要一个更强有力、更有作为的通信监管机构。在这种形势下,各地不断呼吁完善通信监管机构建设、增设地市一级监管机构。然而,10多年过去了,虽经各方面不断努力,这种愿望仍犹如镜花水月。
无论是从行业经济的体量、整体的规模、主体的数量,还是与经济社会安全的相关性,以及社会影响面哪个尺度衡量,电信业的重要性都绝不在邮政业之下。而邮政监管机构的改革启示我们,通信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也势在必行。(英子)( 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人民邮电报 作者: 中国信息产业网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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