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通局〔2008〕30号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河南分中心,河南省互联网协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垃圾短信息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信部〔2008〕89号),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工商管理局《关于治理手机垃圾短信息的意见》(豫通局〔2008〕15号)和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手机垃圾短信息治理的通知》(豫通局函〔2008〕7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制定了《河南省垃圾短信息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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